• 预制板上开槽布线影响房子的安全么?

    预制板上开槽布线影响房子的安全么?

    预制板上开槽布线影响房子的安全么? 案例 我家楼上找的游击队工人装修,在预制板上开槽布线,结果封槽的时候我家天花板渗水了,这种情况物业有没有责任?我们已经通知楼上业主看了,她答应会给我维修,但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这样会不会对房子的安全造成危害呢?  徐煜建议 这种情况已严重违犯《建筑法》、《物权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技术规范等的相关规定。    房屋预制板是房屋结构中的重要承重结构部分,担负楼地面的荷载承重作用。胡乱开槽不仅影响建筑安全,而且对原有结构也有一定破坏性,在物业管理、房屋装修中是严禁的,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进行开槽的,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鉴定,确定施工方案后才能进行。    虽然你这楼上的业主答应给你维修,但你还应该找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对楼上业主的维修措施作出评价和整改建议。涉及相关费用原则上该楼上业主支付。    具体相关建筑质量安全的法规政策你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询,与楼上业主的纠纷在《物权法》中可以找到答案。        最后忠告一句。邻里和睦、平等协商、不卑不亢、不欺软怕硬。壹零壹装饰设计机构创始人徐煜祝您在装修过程中能一帆风顺。   ...

    煜言煜语 2009-11-06 437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二年三月五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 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四章 委托与承接   第二十二条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四条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章 竣工验收与保修   第三十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三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好文分享 2009-09-29 3846

  • 折弯后哑弧焊接

    折弯后哑弧焊接

    氩弧焊,是使用氩气作为保护气体的一种焊接技术。 又称氩气体保护焊。就是在电弧焊的周围通上氩气保护气体,将空气隔离在焊区之外,防止焊区的氧化。氩弧焊技术是在普通电弧焊的原理的基础上,利用氩气对金属焊材的保护,通过高电流使焊材在被焊基材上融化成液态形成熔池,使被焊金属和焊材达到冶金结合的一种焊接技术,由于在高温熔融焊接中不断送上氩气,使焊材不能和空气中的氧气接触,从而防止了焊材的氧化,因此可以焊接不锈钢、铁类五金金属。   ...

    装修攻略 2009-04-05 48847

  • 联系小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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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煜言煜语 2009-02-18 123124

  • 关于徐煜

    关于徐煜

    徐煜 新锐室内设计师 网络知名设计师 徐煜设计工作室设计总监 壹零壹设计机构联合创始人   我对艺术一直有着不懈的热情,从小到大,每次构思自己未来时,成为设计师都是我清晰的人生目标。设计师职业在许多方面充满乐趣与自由,我想这是因为我们以一种更抽象的方式观察生活。2016年,我会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做一部分能够拍实景的作品。 每年给自己一个目标规划,一步一步向前挪,不求快,只求稳。 设计师是需要思考生活的,好的设计跟艺术一样,来源于生活。  这么多年活在效果图的世界中,而很多的同行朋友都已经出过好多的实景案例了。后知后觉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能够亡羊补牢,不是吗?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舍必有得。我的从业经历不算短,大学一毕业没有跟其他入门者一样找一个师傅带,而是一步一步摸索起来的,这一点,我曾经有过一点一点失望,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对设计,对行业的认知,这个是别人得不到,也叫不会的。所以,无论2015年是得是失都已过去。跟重要的是明天,是2016,是未来........  你说呢?   ...

    煜言煜语 2009-01-27 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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